在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上的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胡振鹏
(200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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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后,召开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非常重要,也很及时。会议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明确突出。这是卫生厅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突出解决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村卫生建设的实际需要。
这几年,卫生厅对卫生人才工作抓得比较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方面,去年省卫生厅会同省人事厅、省编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培养、输送、帮扶、稳定、使用、改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主要是针对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的现状,重点在政策层面解决下不去、留不住,体制机制不活,使用不当等问题。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若干措施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效果是好的,成绩是突出的。问题在于发展不平衡,有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卫生厅通过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遇到的困难,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二十五条要求,这些意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主要是立足于卫生部门自身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作措施落实,我感觉比较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很好的指导性文件,对促进二十条措施的落实将起到重要作用。
今天的会议,是在去年基础上的深化,也是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再动员,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措施的再落实。蒋厅长的报告讲得很好,他立足于卫生系统自身加大工作力度,对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建设问题,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输送和城市帮扶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特别强调可操作性。希望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认真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
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用较大篇幅专门就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出明确的要求。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抓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专业技术水平,是提高农民健康、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抓住关键,把握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农村卫生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全省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全省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用房和医疗仪器设备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农村卫生相对落后的面貌仍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特别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卫生医疗保健水平的差距还较大,医疗技术水平低,服务质量不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状况仍然存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努力建设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这是当务之急,也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三)抓住机遇,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届六中全会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给我们建设和发展卫生事业带来了良好的机遇。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解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更加注重民生,更加注重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显现农村卫生在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农村卫生人才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强化人才意识,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直接关系到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培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专业技术队伍,是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没有广大农民健康素质的明显改善和提高,就没有全民族健康素质的提高,就难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工作
(一)抓住重点,努力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骨干队伍。
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乡镇卫生院院长,是农村卫生人才的骨干力量,卫生厅提出在全省乡镇卫生院开展“两培两建”的活动,即把医德医风好、技术能力强的年轻业务人员培养成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把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成乡镇卫生院院长,努力在全省农村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支善管理、懂技术的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抓手,抓好这两支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农村卫生人才的骨干队伍,可以带动农村卫生整体技术的提高。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也要善于抓住重点,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人才下基层。
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时间长,见效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抓好现有农村人才培养的基础上,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是一种好办法。既能解决当务之急,又能很快提高技术水平。卫生厅在2004年开始选拔医学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已选拔了298名,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已经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第一批卫生人才服务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天又要派出第二批奔赴各地服务一年。在三支一扶工作中,又选拔了186名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省厅实施的这些办法和措施,意在鼓励、引导和示范。全省1573个乡镇卫生院,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每个乡镇卫生院要有1-2名大学生,单纯依靠省里输送,这个计划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已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工作,选拔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条件和待遇可以参照省里的做法。卫生人才服务团也要实行层层下派,省里下到地市一级,地市下派到县(区)一级,县(区)下派到乡(镇)一级。要通过层层下派,使每个市、县、乡都有上一级的技术人员。除了挖掘和发挥现有专业人员作用外,还要鼓励和吸引离退休高级专家下基层,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那些身体健康、医德医风好、技术能力强的离退休高级专家,可以采取聘用或合同制,鼓励他们到农村开展专家门诊或师带徒,起传帮带的作用。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措施,利用多种渠道鼓励和吸引人才流向农村。
(三)积极创新,探索促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
创新是进步的动力,创新才有活力。做好工作还要在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善于学习借鉴。刚才发言的6个单位,各有特色和工作亮点。有的是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方面,有的是培养和输送农村卫生人才方面,有的是自身培养带头人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探索了一些新的经验和做法。为了开拓新的思路,卫生厅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都汇编成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的新方法。在工作中,要在创新平台载体上下功夫。要针对人才的特点,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途径和渠道。从群众健康的需求出发,优化人才结构,创新有利于人才成长、发挥创造力的管理体制,协调建立起有利于吸引、留住、培养和使用农村卫生人才的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
(四)加大帮扶,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卫生支农工作。
《决定》指出:“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早在2002年,卫生部就已作出决定,城市卫生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要累计到基层服务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也规定,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是六中全会的精神,也是国务院的要求。实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是用实际行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一是要从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入手,增强支农工作的政治敏锐感,把卫生支农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更高层次去认识,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城乡关系以及和谐的工作环境;二是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着眼,增强卫生支农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卫生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三是要从保一方百姓平安出发、增强卫生支农工作的神圣使命感,要把提高农村的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的健康素质当作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卫生支农工作。完善制度,严明纪律,把卫生支农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统筹兼顾,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争使每个县(区)有不少于一个上级定点帮扶单位。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不少于一名上级定点帮扶人员,要努力形成卫生支农的良好氛围,提高卫生支农的效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要求,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破难点、解重点、创亮点,人员要派得出、留得住、用得上。派出人员要忍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磨练出意志,磨练出品质,回首往事,不为帮扶一年而后悔,应为下派一年而荣幸;派出单位要把卫生支农当成政治任务和单位的工作重点进行谋划,通过创造性地工作探索出一整套措施实、可操作、效果好的卫生支农工作经验和做法;受援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支农工作,为支农队员提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队员专心为当地百姓服务。同时,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定期考核,充分发挥每个队员的作用,努力达到派出人员得到锻炼、受援单位得到帮扶、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工作职责,协调好相关部门争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近几年,省卫生厅就卫生人才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仅就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就有《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卫生人才服务团实施办法》、《选拔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卫生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等等,这次又制定出台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二十五条意见》。又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象这样重视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地贯彻二十五条意见的实施办法。各地的实施办法一定要符合当地实际,要有创新,不能转发了之。要深入基层农村调查研究,注意借鉴和吸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自己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我们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争取更多优惠的政策支持。
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因为涉及个人待遇、教育培训、津贴补贴、职称编制等,牵涉面很广,涉及的部门也多。有些工作仅靠我们卫生部门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去年发的《二十条措施》,个别地方政策落实不是很到位,比如有的选拔生因编制问题报不了到,大学毕业生刚出校门,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高高兴兴下基层,结果报不了到,上不了班,定不了岗。有的上浮工资问题还没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有些是有关部门的问题,有些是我们自身没有主动协调的问题。这就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同时,还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对省里几个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要切实落到实处,决不允许推诿扯皮。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根据我省农村卫生人才现状,卫生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连同《二十条措施》一并检查落实,扎扎实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办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农民群众能够真正得到实惠,以此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省卫生厅将适时会同省人事厅、省编办等部门联合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市、县给予表扬,并在农村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对不主动协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要给予通报批评。大家都要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促进农民健康的事业作为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全力推进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同志们,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已定,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新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江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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