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蒋如铭
2005年8月26日

同志们:
     近几年来,全省卫生系统各地、各单位对卫生人才工作非常重视。2003年5月厅党组召开了部分省直卫生单位领导、专家座谈会,征求进一步加快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2004年3月召开了全省卫生人才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卫生人才工作,提出实施“222”卫生人才规划。2004年10月启动了第一批102名全省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计划。今年上半年,通过外部评价法选拔了我省20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5月份召开了高层次卫生人才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卫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这次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总结2003年以来全省卫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分析农村卫生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动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努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拓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开好这次会,厅里作了认真的准备。今年3月份组织对全省卫生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认真分析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状况。4月份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到基层挂职工作。6月份会同省人事厅、省编办,选拔第二批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7月份组织对六个设区市卫生局和六个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工作进行了调查、督导、检查。上半年还组织到县、乡、村调研农村卫生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不久前会同省人事厅、省编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各级卫生部门和单位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市、县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领导都到会,体现了大家对人才工作的重视。会议的规模是很多年来的第一次,也是我省卫生工作史上第一次专门就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召开会议。我们期望通过这次会议,达到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晰思路、找准抓手、推动工作的目的。这些年来,我省卫生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支持、帮助,今天,省政府胡振鹏副省长亲临会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领导同志也出席会议。在这里,我代表全省卫生系统表示衷心的感谢。等一下,胡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深入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卫生人才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更为重视和关注,卫生系统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也进一步凸现出来,其中之一就是,人才工作是个薄弱环节,队伍建设非常紧迫。借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的东风,2003年以来,省厅和各级卫生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重视人才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卫生人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立足现实、着眼发展,制定实施“222”卫生人才规划。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立足现实、着眼发展,体现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2004年7月制定了《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共有五个方面内容、十八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卫生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了“突出四个加强、创新五大机制、深化两项改革、把握三条原则”的总体工作思路和“222”卫生人才规划:即通过选拔、培养和引进,争取三至六年内在全省卫生系统选拔培养20名左右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中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医学专家群体;200名左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队伍;2000名左右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人员数量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高层次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达到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具备良好专业素质,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具备较高管理水平的卫生人才队伍,努力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10年医生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2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0%;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95%,持证上岗率达到90%;农村地区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其中80%的乡村医生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二)抓领军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高层次卫生人才是整个卫生队伍的核心,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在卫生部人事司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今年5月份我厅采取“外部评价法”,由卫生部人事司组织专家担任评委,通过打擂台,在全省卫生系统公开选拔了20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这批专家由我厅统一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作为全省医学领军人才进行培养管理。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了《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在目标任务、职责待遇、考核管理、表彰奖励、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高层次人才奖励基金,在去年筹措100万元用于中青年人才培养对象的基础上,再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厅领导联系专家制度,每位厅领导联系3至5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抓中青年技术骨干,大力培养储备一支学科带头人队伍。制定下发了《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在全省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对象,由省卫生厅统一管理,市卫生局及所在单位分级负责,三年为一个培养资助周期,在科研立项、科研经费、学科建设、进修学习、出国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进行动态培养和滚动支持,力争通过三至六年的动态培养,努力在全省建设一支200名左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队伍,并争取部分中青年技术骨干在省内、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2004年已选拔了102名培养对象,这批培养对象是经过13名评委会资深专家严格对照评选条件,从271位推荐人选中,逐一审议、无记名投票产生的。2004年10月我厅召开了百名培养对象启动仪式,举办了一期学科带头人培训班,邀请到全国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曹谊林教授来赣讲座。省厅筹措了100万元为每个培养对象划拨了一万元科研培养经费,并要求所在单位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
    (四)抓领先学科,努力建设一批全省品牌专科。按照“筛选学科、公开竞标、分类建设、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滚动支持、社会公告”的办法,在第一轮领先学科建设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争取两年内建成20个左右江西省医学领先学科,三至六年建成10个左右在中部地区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领先学科,并争取5个左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4年11月我厅已启动了新一轮的全省医学领先学科建设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下达了建设项目,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省人民医院眼科等8个学科列为领先学科建设项目,每个学科我厅资助经费7万元、各单位按1比1比例配套,三年后验收合格,授予“江西省医学领先学科”。
    (五)坚持“政策稳定、重点培养、选派输送、定期服务”多管齐下,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优惠政策,稳定农村现有卫生人才。积极组织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转变管理体制和财政拨付渠道。2004年7月会同省人事厅、财政厅、农业厅等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减免培训费用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稳定现有人才队伍。二是启动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给予重点培养。2004年11月下发《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采取乡(镇)卫生院推荐、县(市、区)卫生局初评、设区市卫生局评选推荐、省卫生厅审批的办法进行选拔,对培养对象实行分级负责、定向培养和动态管理,力争通过三至六年的努力,在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培养一支2000名左右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以此带动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目前,已选拔了747名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三是选拔大学本科毕业生下乡(镇)卫生院工作,为农村输送人才。为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帮助建立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2004年3月会同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编办下发了《关于选拔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每年选拔100名左右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2004年、2005年共选拔了193名大学本科毕业生分赴各地。四是定期服务基层,加大指导帮助力度。积极组织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的规定,要求凡是全省城市医疗技术人员,在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以及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定期到基层服务累计一年,对没有达到下乡服务期限的,不得聘任主治医师或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的评审;要求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新聘人员,必须定期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据初步统计,2004年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2500余人到基层帮助指导工作。
    (六)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人才氛围。2004年4月会同省人事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卫生系统扎根农村卫生事业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对20名长期扎根农村的医学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授予了市(厅)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这是我厅第一次面向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市(厅)级规格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健康报》、《江西日报》等媒体都给予了报道。为弘扬卫生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2004年6月组织五名来自医疗、防疫、护理战线的优秀代表作为报告团成员,在南昌、赣州等地举办了“全心全意为农民健康服务先进事迹报告会”,5000多名医务人员、大学生听取了报告会,社会反响良好。组织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向“白求恩奖章”获得者、江医一附院易为民同志的学习,进一步激发广大卫生人员和干部钻研业务,扎实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2005年上半年,在全省卫生系统评选表彰了两名“一心为患者着想的好医生”典型、两名“一心为患者着想的好护士”典型,以及百名“优秀医生”、百名“优秀护士”。今年7月份,我厅还组织开展了百名“优秀乡村医生”的评选工作,对一些长期默默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表彰。开展这些评选,旨在激励广大医护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营造争先进、比先进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单位的卫生人才工作,经申报、初评、考察,最近在全省卫生系统评选出10个卫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七)加快卫生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较早在全省组建了行业性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连续举办了四届全省卫生人才交流会,为用人单位引才、毕业生就业、优化人才配置、促进人才流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中介作用。补充完善了卫生系列高级专家评委库,组建了全省卫生系统中青年技术骨干人才库、省直卫生资深专家库、省直医学博士人才库。2004年6月设立 “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创建了卫生人才人事工作网络平台。该网在宣传政策、发布信息、交流工作、资讯查询等卫生人才人事公务服务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到目前点击人次近22万。
    (八)各地各单位卫生人才工作上了新台阶。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工作力度,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根据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情况,一是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全省卫生人员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8人、省政府特殊津贴43人、设区市政府特殊津贴37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1人;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20名,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97人;设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34人、其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57人;具有博士学位86人、硕士学位673人。新增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填补了我省的空白。二是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2003年以来,全省已选派66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外、境外研修;2232人次赴省外研修,其中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选派12人次,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选送20人次;参加中组部“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5人;选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其他各类培训班156人次;选送460人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三是人才引进取得明显效果。2003年以来,各地各单位赴省外引进紧缺人才97人,引进博士毕业生60人、硕士研究生296人,柔性引才268人,其中院士7人、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70余人。四是学术氛围进一步浓厚。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省卫生人员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885篇,同比增长27%;参加全国学术交流3647人次,同比增长19%;参加国际学术交流243人次,同比增长75%;共获各类科研课题资助经费1399万元,同比增长132万元,其中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15项、获资助经费295.7万元,省部级项目课题227项、获资助经费360万元,市厅级课题1302项、获资助经费494万元;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60项、设区市级科学技术奖励264项。五是人才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人才工作经费5098万元,同比增长40%。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支出奖励经费931万元,同比增长80%。资助参加学历教育1151万元,同比增长66%。六是围绕提升人才工作活力,全面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精简内设机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聘用制、人事代理制、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进行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些地方和单位还积极探索保障机制改革,寻求解决人事制度改革难点的途径。这些改革措施,搞活了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激发了人才活力。
二、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准确掌握情况,理性分析形势,是我们明晰思路、制定措施、推动工作的一个基本前提。
    第一、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我们党历来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早在1965年毛主席发表了著名的“六.二六”讲话,指出“广大的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大量的人力物力应该放在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去。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是: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把农村卫生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就农村卫生工作作出决定,强调“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于提高全国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2003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回顾我们党40年来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论断、决定,充分反映了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地位,是党的卫生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农村卫生是整个卫生服务体系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不仅表现在缺药、缺设备,更重要的是缺人才、缺技术。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根本之策,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把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第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现实,决定我们必须把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前不久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是我省促进发展、加快崛起的历史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当前,推进和谐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成为全省上下各项工作的主旋律。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卫生人员一定要以应有的大局意识、开阔的视野,把我们的各项卫生工作包括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放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认识、来思考、来应对。一方面要认清形势,坚定发展的信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随着我省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包括农村卫生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另一方面要立足现实,坚定发展的决心。我省地处中部,为农业省份,农业人口328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79.1%。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社会的小康,在我省显得更为现实和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如果我们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尽快跟进,不尽快加强,不尽快改善,就会贻误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小康社会的建设,影响和谐创业、富民兴赣的大局。
    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深入推进,决定我们必须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提供人才支持。8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会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门,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强调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农村需要的医护人员。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农村卫生投入不断加大。省政府去年拿出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和设备装备,今年又新增2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各地也相应加大了投入。随着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改善,人才、技术等软件建设就更加紧迫。只有同时把卫生人才工作抓紧抓实,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才能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深入。
    第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任务,决定我们必须把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和群众对卫生工作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应住院而不住院;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患病群众承受着生理、心理和经济三重负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高强同志在不久前的一次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五个方面原因。其中一条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现状没有完全改变。这些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共性。我省现有的卫生资源包括人才资源呈现倒金字塔型,高新技术、优秀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的大医院。因为缺乏技术和人才,一些群众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医治,要到城市、到外地的大医院,加剧了农村地区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们只有花大气力,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技术能力,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切实做到一般性的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甚至有的可以不出村,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第五、我省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的严峻状况,决定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据统计,全省1573个乡(镇)卫生院,到2004年12月共有卫生人员345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829人,占83.55%。从学历结构上看(包括成人教育),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48人,占1.59%;大学专科学历7658人,占22.19%;中专学历17525人,占50.79%;无学历8776人,占25.43%。从技术职称结构上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209人,占0.60%;中级职称5416人,占15.70%;初级职称23239人,占67.35%;无职称5643人,占16.35%。再对上述数字作个简单的相加,那么有76.22%的乡(镇)卫生人员属于中专学历或无学历,83.70%的乡(镇)卫生人员为初级职称或无职称。这还不包括我省4.36万乡村医生的情况。这些数字和百分比,充分说明了我省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的严峻现状,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正确分析和判断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利于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思路、找准抓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责任、明确使命、提升动力。面对形势,我们要用辩证的办法,要有辩证的思维,去判断、去分析。孟建柱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形势形势,关键在‘势’。‘势’的形成过程,就是能量的积蓄过程。每个地方的发展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亮点,简单地类比是不科学的。重要的是把握形势的本质,看态势、看趋势、看气势”。因此,我们理性分析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形势,既要认清任务艰巨、困难重重、问题不少的现实,又要把握有利于发展的机遇和因素,不能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想,以下这些机遇和因素,就是我们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所面临形势的本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视前所未有,必将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创造良好的领导基础;二是社会各界对人才工作的关注前所未有,必将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基础;三是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前所未有,必将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四是卫生系统上下认识的高度统一,必将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当前,全省卫生系统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晰思路,扎实工作,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培养、输送、帮扶、稳定、使用和改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措施,这些措施,是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卫生工作实际,由卫生、人事、编办共同研究制定的。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是当前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各自情况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关于《若干措施》的主要精神,关键在于“两个突出”、“两个并重”、“两个结合”。具体来说,“两个突出”就是,在抓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对象中,突出抓好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技术骨干两支队伍。“两个并重”就是,在抓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中,坚持稳定与培养并重、输送与帮扶并重。“两个结合”,一个是软硬结合,就是把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一个是上下结合,就是要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作用,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下面,我主要围绕“两个突出”、“两个并重”、“两个结合”,谈几点意见。
    (一)突出抓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建设
乡(镇)卫生院院长是基层卫生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是推动当地乡(镇)卫生工作的领头人。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把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为农村卫生人才的“首要队伍”来抓。首先,要重视乡(镇)卫生院院长的选拔,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人员担任院长,要积极鼓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通过竞聘到乡(镇)卫生院担任院长。实践证明,有了一个好院长,可以带活一个卫生院,搞好一个乡(镇)的卫生工作,解决一方群众的就医困难,卫生院自身也得到发展,医务人员思想安定,工作稳定,形成良性循环。其次,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考核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或没有积极想办法抓好工作的卫生院长,要及时予以调整。第三、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积极协调落实“院长工资和医疗保险应由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的规定,保证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 为农民医疗卫生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给予适当奖励。第四、要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能力培训,注重加强卫生政策法规、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使乡(镇)卫生院院长掌握基本的卫生管理知识,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在这项工作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把优秀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卫生院院长人选,对思想素质好、开拓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业务骨干,要破除论资排辈,及时使用。
    (二)突出抓好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
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是业务骨干中的优秀人才,代表着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水平。培养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沛,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是我们抓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采取基层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严格按照标准条件,从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村卫生人员中,选拔一批优秀人员,作为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对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的培养对象进行普遍培养,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对其中的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并负责抓好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督促检查;省厅负责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掌握2000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能够有1到2名业务拔尖的专业技术带头人。目前,省厅已下达了747名培养对象名单,这批培养对象是在各乡(镇)卫生院择优申报、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初评、设区市卫生局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厅从853名推荐人选中审核确定的。可以说,这批培养对象集中了乡(镇)卫生院的中青年技术骨干,是全省农村卫生人员队伍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管理、培养、考核、使用等各项工作。
    (三)坚持稳定与培养并重,加强现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全省农村卫生人员共有78072人,其中乡(镇)卫生院34507人、村卫生室(所)43565人。这支队伍特别是其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是目前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农民健康的主要力量和重要保证,必须采取政策稳定与加快培养并举的措施来加强建设。
第一、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措施,稳定好现有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长期在乡及乡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凡在乡(镇)卫生院(包括乡镇防保站、乡血防站)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行工资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8年以上的,上浮的一级工资转为固定工资;调离乡(镇)卫生院的,其浮动部分随之取消,固定部分仍予以保留。工作表现不好不予上浮。对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在分配上予以倾斜。二是对长期在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岗位补贴制度,根据其学历、职称、贡献,每月给以一定的岗位补贴。广东惠州为稳定和留住农村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规定对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实施岗位补贴制度,大专学历每人每月300元,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每人每月500元,副高以上职称每人每月8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岗位补贴制度。三是在职称方面给予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看得很重,这也是对他们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肯定。乡(镇)卫生院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一般来说,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不如城市医务人员,我们要看到这个客观情况。为了促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他们的职称晋升,要注意看重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不能简单地看科研和论文。经与省人事厅商量同意: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时,给予单独划定合格线;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其业绩条件主要看实际工作能力,对科研和论文的要求适当予以放宽;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予以优先聘任。四是加大农村优秀卫生人才的表彰力度,对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农民,深受当地群众赞誉的卫生人员,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表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卫生人才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五是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严格控制从基层单位抽调业务骨干。
    第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培养好现有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协调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范围内给予优惠政策,为乡村医生报考录取提供帮助。积极协调各医学院校,为在岗乡村医生开设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并实行弹性学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县级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培训职能,把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作为应尽的职责,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所有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参训率达100%,年度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4学时。新进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要到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接受为期一年的临床能力培训。城市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支援农村的各种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拓宽培训渠道,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培训水平。要积极发挥“双卫网”在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的作用。要把农村卫生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聘任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三是加强进修学习。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规划,明确进修内容和考核办法,组织、安排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要免费接收一定名额的农村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学习,各市、县卫生局也应做出相应的安排。
    (四)坚持输送和帮扶并重,促进改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我们在稳定和培养现有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的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坚持输送与帮扶,积极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积极利用城市卫生人才技术优势支持农村,促进改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一是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对到乡(镇)卫生院就业的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实行有关优惠政策: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当地人事部门提供免费代理服务;按有关规定提前转正定级,高定1到2档工资标准;晋升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对报考公务员的,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争取在三至五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医学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当前,要认真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编办《关于选拔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卫人发[2004]5号)精神,做好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的选拔、接收和安置工作,落实有关工资、编制等优惠待遇,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为农民服务。
    二是要做好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农村卫生队伍。凡是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岗位工作的,必须具备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从事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积极会同人事与编制部门做好编制和工资关系的确定。对自愿到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超编或满编的可先超编接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自主开展招聘录用工作。
    三是要认真组织实施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要通过“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大对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院、中医院的对口帮扶工作。全省二级及以上城市医院要继续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加强卫生支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卫生支农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认真抓好“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卫生人才服务团实施办法》(赣卫人字[2005]14号),做好选派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到设区市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工作,帮助提升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技术骨干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挂职。通过逐级下派帮扶,不断提高我省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五是要组织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要认真贯彻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2]316号)精神,凡是城市医疗技术人员,在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以及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定期到基层服务累计一年,作为受聘主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职务的必备条件。对没有达到下乡服务期限的,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职称评审。要认真落实好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定期到农村服务的规定》(卫人发[2004]115号),凡是城市二、三级医院(不含军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新聘人员,必须定期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
(五)按照两个结合的要求,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包括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责任。《若干措施》的六个方面和二十条,有的是卫生系统内部自身的工作,有的是必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系统内部的工作中,有的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有的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义务。要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作用,共同把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里,重点强调几点:
    第一、要积极发挥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投入的引导作用。近两年,中央和省里加大了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市、县也加大了投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对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工作,把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建设一并规划,统筹安排。要发挥资金、设备投入的引导作用,对人才队伍建设抓得好、人员技术跟得上的乡(镇),在投入方面要注意予以倾斜。
    第二、要积极发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体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根据这一要求,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对辖区内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进行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为支持县里开展工作,这次在《若干措施》里专门有一条关于设立农村卫生人才基金的问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可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中,提取一定的经费用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取的比例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农村卫生人才基金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督促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对县里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协调落实有关问题。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在接收乡(镇)卫生人员进修学习、选派业务骨干下乡帮扶、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要争取领导支持,加强工作协调。《若干措施》涉及人事、编制、经费,工资、职称、学历教育等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一些优惠措施。下一步,必须进一步抓好协调、抓好落实。省厅各有关处室要按照职责,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有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深化,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学历教育的问题、职称晋升的问题等等。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要积极主动、有理有据,争取重视、获得支持,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同志们,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规律,人才队伍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常抓不懈、不断创新,才能取得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近几年,不少地方在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方面,采取了很多很好的措施,大家要注意收集研究,互相学习借鉴。只要对卫生事业发展有利,就要大胆地去尝试、去探索。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来说,只有力度更大一点,办法更多一点,步子更快一点,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形成有利的局面。各地、各单位都要开动脑筋,解放思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打破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成功之路。